最新訊息:台灣司法臨床心理學宗旨與任務
次閱讀 本會為依法設立、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,宗旨為:
- 促進司法與法務領域中的心理學實務工作之研究、應用與推展。
- 提升心理師(學家)和司法與法務相關人員之溝通及合作。
- 推廣在司法與法務領域的心理學相關知識、服務與教育活動。
- 提升司法心理人權意識與保障。
- 各類司法心理鑑定之研究與推展。
- 各類成年人之家庭暴力、性侵害、藥酒癮、酒駕、縱火及其他違規、犯罪行為的心理衡鑑(心理診斷)、心理諮商與心理治療之研究與推展。
- 各類未成年人之違規、偏差行為、曝險行為、犯罪行為的心理衡鑑(心理診斷)、心理諮商、心理治療以及親職教育之研究與推展。
- 犯罪被害人的心理衡鑑(心理診斷)、心理諮商、以及心理治療之研究與推展。
- 心理學在司法調解、修復式司法、程序監理、犯罪偵查、犯罪預防、心理描繪以及其他司法相關領域之研究與推展。
- 舉辦教育訓練與研討會提供心理師(學家)、法官、檢察官、律師、觀護人、少年調查(保護)官、家事調查官、監獄官、警察人員、社工人員、其他相關醫事人員與司法人員以及一般大眾司法相關心理學知識。
- 出版與本會任務相關之各類刊物提供心理師(學家)、法官、檢察官、律師、觀護人、少年調查(保護)官、家事調查官、監獄官、警察人員、社工人員、其他相關醫事人員與司法人員以及一般大眾司法相關心理學知識。
- 參與國際間司法心理學及心理衛生相關工作與學術活動。
- 協助國家發展司法心理學以及心理衛生相關政策。
- 接受政府、機關或有關機關的委託,進行專業鑑定、辦理司法心理學以及心理衛生相關事項。
- 舉辦臨床心理師各類司法相關領域心理學專科、次專科甄審。
- 辦理司法心理學相關專業人員之訓練認證。
- 辦理其他與司法心理學相關事項。